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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周前,隔壁小区的女业主在倒车时,未留意我母亲正在后方驾驶两轮电动车,将其轻微撞伤。发生车辆事故后,该名女司机,没有报警,也没有谈及赔偿事项,竟然声称以“上班即将迟到”的名义离开事故现场,甚至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。当天晚饭期间,直至我母亲提起此事,我和我太太才得知此事。 经检查撞伤位置,有淤青症状,但不能排查内部损伤的可能性,我和我太太强烈要求我母亲次日早上去医院检查,并保留相关就医发票,便于向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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